IMO向全球推荐第七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9月16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4221/Add.11通函件,向各成员国、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组织分享由中国编制的《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7.0)》,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2次向全球分享中国在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方面的经验。
与《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6.0)》相比,中国海事局结合全球疫情发展最新形势和对船疫情处置的实践经验,重点对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船员废弃防护用品的处置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指导船员在接种新冠疫苗后继续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切实提升防控意识,保护在船船员、乘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南(V7.0)》指出,船上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要严格按照适用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要求,对船舶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置,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尽可能密封封装。生活垃圾送岸处理时应按照当地港口及海关检疫等部门的要求进行,送岸前应对生活垃圾外包装、垃圾存放场所进行消杀处理,相关船上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船舶在港期间处理生活污水应按照当地港口及海关检疫等部门的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处理过程中要按程序规范操作,相关船上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指南(V7.0)》还特别强调了船员在接种疫苗后,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不能降低防护要求,以及对废弃的一次性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护服应设立专门的收集区域和收集箱定时回收,回收后应密封封装,并标识内容物。
资料来源:中国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