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优惠券使用渠道:川航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及移动版官网。
(6)适用舱位:CIJYTHGSLEVRKNQM
(7)适用客票类型:单程
(8)使用条件: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3天外使用。如:用户在2022年7月1日可使用免票券购买2022年7月4日(含)之后的航班。
(9)每个机票订单仅可使用一张优惠券,不可与其他优惠券叠加使用。当机票票面价低于优惠券面额时,优惠后的机票票面价为0元。优惠券仅可抵扣机票费用,不可抵扣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等相关税费及机票变更费、升舱费、退票费等其他费用。
(10)用户使用优惠券购买的客票发生自愿改期及自愿退票时,所使用的优惠券自动作废,川航不再补券。
(11)用户使用优惠券购买的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时,当且仅当该订单使用川航亲子安逸飞优惠券的所有人都提交非自愿退款后,才可申请补券。旅客可在四川航空微信公众号输入“安逸飞补券”,登记相关信息申请补券,补券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发新券的相关规则与产品规则保持一致。使用川航亲子安逸飞优惠券客票航班日期在2022年8月1日至8月25日发生非自愿退票时,补发优惠券的适用航班日期延期至2022年9月25日和购票日期延期至2022年9月22日
(12)整套产品可开具一张发票。若购买产品的用户需要提供发票,可致电川航呼叫中心95378开具产品电子发票,发票内容选择机票销售-国内用户运输服务。
*其他规则详见产品销售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