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川航将通过短信发送面试通知。
(二)若应聘人员在年龄、身体、学历、防疫信息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川航有权保留追偿经济赔偿的权利。
(三)川航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招收飞行学员;川航从未组织开展任何招飞面试培训;应聘人员无需向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缴纳任何费用,请应聘者谨防上当。
(四)工作地点根据公司运行需要进行分配,不服从安排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本简章内容由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8-65393872/65393315/65397929。
(六)应聘人员需接受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体初检结果及面试评审结果,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身体初检结果及面试评审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提交个人简历则视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招聘简章所有内容。
(八)在应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应聘人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四川航空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公开监督电话:028-653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