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协助行程涉及南京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南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公布如下:
一、适用航班客票范围
凡在2021年7月20日(含)前购买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行程涉及南京进出港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含)至2021年8月3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含)至7月21日(含)的客票(包含已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或NOSHOW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
2.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含)至8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符合上述适用航班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8月31日(含)前的同舱位服务等级、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请您务必提前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出行。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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