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得的民航内部资料证实了上述消息,内部材料中提及,3月31日,四川航空一名外籍机长在执飞航班前的酒精测试中,未能通过,造成航班更换机组执行。
另据四川航空内部通报,对于这名酒测未通过的外籍机长,公司给予了处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80000元。同时,从3月31日起,暂停机长飞行计划六个月,停飞期间安排其他相关工作。而对于涉事机长停飞期满后的后续安排,公司内部通报称,将以其停飞期间的表现,根据其所在部门的意见研究决定何时恢复飞行。
按民航局规定,
呼气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0.000g/210L时,判定为合格,可执行航班任务。
呼气酒精浓度检测结果大于0.000g/210L而小于0.02g/210L时,就会询问飞行员是否有饮酒史,如饮酒,立即中止航班任务,如否认饮酒史,需做人体平衡步行回转实验,通过后方可执行航班。
呼气酒精浓度检测结果大于0.02g/210L时,直接中止其执行航班任务。
航前酒测时呼出气体含酒精,但酒精浓度未超过0.02克/210升气体,公司内部按一般差错处罚;航前酒测时呼出气体含酒精,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0.02克/210升气体,按照严重差错标准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翟晓晨
审核: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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