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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回应外籍机长酒测超标事件:停飞、罚款、考核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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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22: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薛冰冰

4月19日,据澎湃新闻报道称,四川航空一外籍机长3月31日航前酒测超标,导致更换机组执行航班。事后,四川航空对其罚款8万元并停飞半年。
四川航空向界面新闻证实此事,并作出回应称,3月31日川航一名外籍飞行员未通过航前酒精测试,为确保飞行安全,川航立即更换人员执行航班,同时根据公司手册规定对该外籍飞行员进行包括暂停飞行、罚款、考核复训在内的相应处罚。
川航方面表示,为确保飞行安全,所有飞行员都会在航前接受酒精检测。对于检测违规人员,会立刻取消其飞行任务,更换人员执行航班,并对当事人员作出严格处理。
依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民用航空卫生工作管理规则》、《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和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酒精监测程序》,航空人员每次航前要接受航空公司酒精检测,同时随时还可能接受民航局的抽查。
相关要求包括,机组成员呼出气体中所含酒精浓度达到或者超过0.04克/210升,或者在酒精作用状态下,不得担任或者继续担任飞行或者安全工作;机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机组成员在饮用含酒精饮料后8小时之内,不得上岗值勤等。
界面新闻了解到,为了保证航班安全,四川航空在全国各地配备了约39台航前多功能一体机,用于飞行员起飞前的酒精血压等检测,以保证飞行员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航前状态,如果是飞拉萨这样的高高原航线,飞行员需要通过体温、心率、血压检测三道“大关”,一切正常才能放飞。
资深机长陈建国告诉界面新闻,飞行员酒精检测多在执飞航班一个小时以前进行,只要超标就不能飞行。他解释称:“因为没有时间进行抽血化验,检测结果超标后通常先更换机组,其次再依照公司手册处理”。
而不同航空公司对酒精超标的管理处罚规定也不一样,以南方航空为例,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人员酒精监测管理规定》,各分、子公司航医室具体负责公司范围内酒精监测工作的实施,监测对象包括各航医室所在基地空勤人员、飞行签派员、机务维修员、其他从事与飞行安全运行相关的人员等。
规定中提到,采用呼出气体检测仪测试时,如检测结果小于0.02,评定为合格可立即放行;如检测结果大于0.02小于0.04,需要1小时内送医院进行血液检查,在检测结果未完成之前必须暂停该运行人员执行生产任务的资格。
如果检测结果大于0.04,应立即终止其执行生产任务资格,并于1小时内送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测试,由安全质量监察部根据公司规定对相关运行人员进行处理。
南航一机长表示,公司规定如果第二天有飞行任务,头天晚上即禁止饮酒,每次执飞航班以前都要进行酒精检测,他表示:“未通过酒精检测又称之为酒精超标,而超标也可能是不同原因造成,如果血液里面的酒精也超标,一般判断为饮酒;有时食用了杨梅或是使用漱口水,也可能造成酒精超标。”
该名机长告诉界面新闻记者,酒精超标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停飞和接受处罚,严重的还有终身停飞,严重情况多是指飞行人员故意违规。
早在2018年,四川航空重庆分公司机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规定执飞普通航线时,起飞前8小时内不能饮酒。但执飞高原(1524米以上,2438米以下,如丽江、昆明)或高高原(2438米以上,如拉萨、林芝)航线时,公司规定起飞前24小时以内都不能饮酒,这是因为高海拔会导致人体缺氧、反应力下降。
“不过,公司飞行员们一般都很自律,即使是飞普通航线,起飞前一天中午开始就不会饮酒”,这名机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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