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转运需要有相应的包装和证明。包装上需要采用符合要求的运输专用容器,容器外部显著位置张贴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签,容器能有效保温、防震、方便携带且密封性好。容器外观不能对其他旅客造成影响,而且不会因飞机飞行过程中机舱气压变化、颠簸导致破损。
此外,器官转运还需要相关文件,需要由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工作人员携带移植中心器官接受确认书,并标明器官的合法来源、用途、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为确保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于2016年5月发布的《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就要求,OPO工作人员在明确获取人体捐献器官时间后,根据实际需要,航空运输时应当将航班班次通过航空公司客服电话直接向其通报,铁路运输时应当将火车车次等信息通过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向有关单位通报。公路运输时应当优先使用救护车运输,经过收费公路收费站时可优先通过。到达机场、车站后,OPO工作人员优先办理乘机、乘车手续,并优先通过安全检查,实现快速登机或乘车。
通关时,OPO工作人员应当携带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应当在箱外显著位置张贴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志。
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拨打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查验相关信息,并留存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副本。
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应当接受X射线行李安检仪器设备的检查,无疑点的可不再进行开箱检查。器官运输箱内含有航空、铁路部门禁止或限制携带物品的,应当事先取得航空、铁路部门的同意;含有保存人体捐献器官所必须的液态物品的,不受液态物品航空、铁路运输条件的限制,但均应满足存储和运输安全要求。OPO工作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除外)按照正常程序接受民航、铁路安全检查。
其中规定,“人体捐献器官承运方按规定核收运输服务费用,不承担人体器官捐献的保管及运输途中晚点等未知因素影响的责任。”但对人体器官转运箱的尺寸和超出尺寸是否需要另外购买机票等,未给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