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银行使用规则
1.限金熊猫会员本人及其生效受让人使用。
2.里程只能抵扣客票票款,不能抵扣机建、燃油等费税,里程不能兑换为现金。
3.抵扣标准:每100里程抵扣4元人民币(100里程为单位抵扣)。
4.四川航空APP、四川航空微信小程序、四川航空公众号、OTA旗舰店。
5.仅支持国内自营航线,暂不支持联营、共享、国际及地区航线。适用于3折(含)以上销售舱位的机票,含子舱位,不含产品和替代舱位,具体以购票页面显示为准。
6.即日起-2023年12月29日期间,普卡会员每一单程航班最高可抵扣票款的30%,银卡会员每一单程航班最高可抵扣票款的40%,金卡及以上会员最高可抵扣票款的50%。此条款暂时仅适用于川航移动端购票,具体抵扣额度以购票页面实际显示为准。
7.客票行程单只打印实际支付的金额。
8.使用里程支付的客票按原购票舱位累积里程。
9.退改细则
(1)自愿变更、退票
①使用里程支付的客票变更、退票时权益按所购客票舱位当期“客票使用条件”执行。
②变更费、退票费与舱位票价价差计算均按客票里程扣减后的票面价计算。
③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时,里程不得作为退票费或变更费扣减且里程不退。
(2)非自愿变更、退票
①按照现行川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及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②非自愿退票和非自愿变更时,退回已扣除里程到原支付里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