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改规定:
1.仅限于洛杉矶-广州、纽约—广州、多伦多-广州之间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提供的付费选座产品;
2.航班起飞前48小时外(不含),可以通过原购买渠道自愿申退付费选座产品;
3.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含)及航班起飞后,付费选座产品不得退款;如果旅客机票自愿变更时,在新航班上购买了选座服务或升舱,或在原航班上办理了升舱服务,可拨打南航销售服务热线95539申退原付费选座;
4.旅客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不符合乘坐紧急出口座位要求,不可办理退款;
5.机型变更、时刻变更、航班取消和值机环节座位调整等情况导致旅客未能乘坐付费预选座位,可通过原购买渠道申请全额退还选座费用;
6.机票非自愿变更、退票或签转导致旅客未能乘坐付费预选座位,可通过原购买渠道申请全额退还选座费用或在新航班起飞前48小时外(不含)申请签转为同等价位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