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广东银保监局发布了对广发银行的一则行政处罚。根据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因贷款分类、从业人员处罚信息报送、信用卡“财智金”业务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20万元。广东银保监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的依据是:《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第九条;《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第三点、第四点、第五点;《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同一时期,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也因以下七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29万元。3.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同时,时任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朱兆良、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何燕峰因对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行为负有责任被分别罚款3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王立民因对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除了反洗钱以外,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还曾因收单、备付金、代付等10项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合计罚没约323万元。早在一个月前,农行、兴业也都曾因为类似问题吃到过百万金额的罚单。即便早已有相关事件的处理,但其他家银行仍不停的重复着“不该”,何时是个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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