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3岁的儿子3月30下午在公路边(路边)休息,被一公交车撞到。当即老公昏了过去。司机送到把二人送医院。诊断老公为脑震荡。儿子只是擦伤。住了十天。肇事者公司承担了医药费。只是关于事后赔偿问题,他们极其苛刻。说我老公虽然是室内装修,但是没有公司,只能按照农民标准每天误工费49元。伙食费12,这对于我们这消费极高的湖南益阳安化来说,这点赔偿,活下来都是问题。对于我没住院的幼小儿子他们说只随便500元了事,我真是欲哭无泪。他们说如果不服,去做法医鉴定,可我不知法医鉴定是怎么鉴定轻微脑震荡的,会不会也是和法律一样,赔偿如此低?我老公没被他们撞之前一直上班,每天工资基本都200元。难道就这样被他们按照农民标准配49元一天?被他们撞了之后住院期间我们伙食都是吃自己,他们说就陪12元!如今的社会12元只能吃一个快餐了。还说我护理我老公期间我的伙食不负责,我真是愤怒啊。对于我呢国家的这种赔偿标准我真的很无语,律师,我该怎么办?难道2个个被他们撞了之后我们就该倒霉吗?希望有律师朋友解答下,求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