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使用领域分:购物消费券、餐饮住宿消费券。
购物消费券:159.3万元,均为20元券,每人限领1张。面向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卖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企业。
餐饮住宿消费券:371.7万元,包括20元券和50元券两种,每人限领1张。面向餐饮、住宿企业。
■ 发放方式和使用时间
依托支付宝平台发放,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的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均可申领。适用于支持支付宝支付方式的相关线下实体商家。
使用时间:11月20日10:00至12月26日24:00。
■ 领取方式
第一步: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或搜索“洛阳商务”进入活动专区进行领取。
第二步:消费者领取的购物消费券、餐饮住宿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
■ 使用规则
购物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
餐饮住宿消费券:消费满80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消费满150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
消费者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参与活动的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兑现。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跨领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