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
1.按照《國家重點學科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本次國家重點學科增補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包括新增設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一般按二級學科申請,醫學門類中的內科學、外科學按三級學科申請,未設二級學科的一級學科按一級學科申請。
2.申請學科應是2001年前(含2001年)獲得博士學位授權,且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學科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曾獲得國家三大科研獎勵(國家自然科學、國家技術發明、國家科技進步)。
(2)申請學科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曾獲得不少于3項(含3項)省部級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科研獎勵。
(3)申請學科為國家重點實驗室或國家工程(技術)中心或省部級重點試驗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的主干學科。 |